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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77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人: 肖禹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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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已“摘帽”县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农业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一、关于建立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

脱贫攻坚四梁八柱顶层设计基本完成,中办、国办出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12个配套文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出台173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各地也相继出台和完善了“1+N”的脱贫攻坚系列文件,内容涉及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劳务输出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增减挂钩、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等。很多“老大难”问题都有了针对性的措施,打出了政策组合拳。为进一步推动稳定脱贫,中央规定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保持不变,其中包括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干部驻村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等政策措施。2013-2016年,全国减少农村贫困人口5500多万人,连续4年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减少1000万人以上,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贫困农户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住房不安全等问题逐步解决。井冈山、兰考等贫困县率先脱贫摘帽,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地方进一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细化实化政策,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提高脱贫质量,使贫困人口在稳定脱贫的基础上,逐步走上致富道路。

二、关于加大对已脱贫县交通网络建设支持力度

针对贫困地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现状,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印发了《“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把贫困县、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地区县、边境县等1177个县全部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十三五”时期,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以补齐贫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短板和提升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贫困地区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养护效能,到2020年全面建成贫困地区“外通内联、通村通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为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先行、做好保障。您所提到的南充的南部县和蓬安县均在交通扶贫规划范围之内。

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继续保持交通扶贫政策稳定性,在“十三五”时期内,包括南部县和蓬安县在内的贫困地区县将持续享受到倾斜的支持政策。同时,在确保完成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目标的基础上,继续支持贫困地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窄路基路面拓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建设等公路建设,不断提高区域公路网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巩固并加强交通扶贫成果。

三、关于加大对已脱贫县农业产业发展扶持力度

(一)加大贫困地区特色种养业发展扶持力度。一是加强发展指导。2016年4月,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了《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明确产业扶贫的思路重点、政策措施、贫困户受益机制等。指导22个扶贫任务重的省(区、市)编制完成省县两级产业扶贫规划,规划成为贫困地区科学选择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落实产业扶贫政策举措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大倾斜支持。2016年9月印发的《农业部关于加大贫困地区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力度促进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的意见》,明确在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防灾减灾等项目资金安排上加大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

(二)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施中央财政补助,累计支持资金36亿元,实施区域扩大到20个省份,主要是贫困地区。截至目前,补助政策共扶持632个县、近5万个农户、8300多个合作社信件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10万余座,新增马铃薯贮藏能力170万吨、果蔬贮藏能力240万吨、果蔬烘干能力240万吨。通过实施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有效地改善了连片特困地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大幅减少产后损失,据测算,水果、蔬菜产后损失由项目实施前的25%下降到5%左右,为实现产业精准扶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强化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科技和人才支撑。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支持贫困地区科研单位的专家,开展动植物育种和繁育、病虫害防控、栽培与土肥、农机装备、加工等研究。落实项目资金5.6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稻渔综合种养,集成示范推广旱作农业、保护性耕地等技术应用。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培训工作,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创新培训模式,提高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带头人带动脱贫能力和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组织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和技术专家,为湖北恩施、湖南湘西、新疆、西藏、四省藏区等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把脉问诊”,解决技术难题。为江西赣州、湖北来凤等贫困地区配送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等设备。

(四)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一是拓展市场流通建设。2016年,国务院有关部门与地方省政府合作,主办多场农业展会。支持部分区域特色农产品在农展馆举办农产品大集合展销会,指导市场协会组织经销商先后赴地方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累计签约销售农产品近20万吨,金额达到20多亿元,有效帮助贫困地区农产品扩大市场影响,推动产销双方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拓宽了农产品流通渠道。二是推进优化农产品品牌化。2016年第十四届农交会加大对扶贫地区农产品推介支持力度,对专业扶贫展区免收展位费,并在11月4日省部长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中重点推介。在2015年、2016年开展的“全国百个农产品品牌公益宣传活动”中,对贫困地区参评农产品品牌评选条件适当放宽,予以鼓励和支持等,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指导贫困地区落实好《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以及省、县两级产业扶贫规划,支持特色优势产业,确保产业发展精准惠及贫困人口。同时,国家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工作力度,在资金、政策、人才等方面给予贫困地区更大支持,增强贫困地区发展活力,巩固脱贫成果。

感谢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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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办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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