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通报3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人: 董铭胜 来源: 兴安盟纪委监察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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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乌兰浩特市卫东办事处和平村党总支书记王连国失职失责造成扶贫资金损失等问题。2010年6月,乌兰浩特市扶贫办投入55万元为和平村购买了572只扶贫羊,分配给两委班子及村民代表会议评选出的101户贫困户,用于发展循环养殖业。三年循环期结束,村委会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基础羊,且因经营管理不力,给国家造成间接经济损失;2016年年底,王连国未按上级要求发放救助物资,造成1万余元损失和不良影响。此外,从2009年开始,和平村以王连国父亲王长山名义退耕11亩集体耕地。2011年,王连国私自以集体资金8000元补偿其父王长山2009年至2011为集体退耕而减少的粮补款1660.12元,余款6339.88元未归还;2011年,村集体收入6.7万元未记入村账,坐收坐支用于村集体支出;同年,王连国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5000元,用于个人缴纳罚款支出。2017年7月15日,乌兰浩特市纪委给予王连国留党查看两年处分。

  2. 突泉县民政局原低保股负责人张永权审核低保对象过程中失职失责问题。2002年8月至2010年5月,张永权担任突泉县民政局低保股负责人期间,在审核突泉镇民政所初审城市居民提交的低保申请材料以及出具初审意见时,未按要求严格审核办理,审批后未按规定动态管理,导致19户城市居民不符合办理低保的程序而被批准享受低保,致使2005年2月至2010年4月期间419,382.00元城镇低保资金被违规领取。2017年9月7日,突泉县纪委给予张永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科右中旗巴彦淖尔苏木党委书记包哈斯、时任党委副书记、苏木达张志宏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中履职不力的问题。2012年10月,科右中旗扶贫办统一采购拨给巴彦淖尔苏木巴彦塔拉嘎查2000只扶贫羊,每只900.00元,总价值180万元。扶贫办送羊当晚包哈斯安排把羊圈到巴彦淖尔嘎查书记家棚圈和双榆树嘎查合作社内。巴彦塔拉嘎查分两批领回并分配1624只羊。其余256只羊,因巴彦淖尔苏木党委书记包哈斯、时任党委副书记、苏木达张志宏在交接羊的过程中没有指定专人负责清点和交接管护,导致损失256只羊 (死亡81只,丢失175只)。包哈斯、张志宏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扶贫羊监管不力,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一定损失。2017年9月12日,科右中旗纪委分别给予包哈斯、张志宏二人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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